人大代表张艳:支持东北地区鹿产业发展!

2020年5月26日 0 条评论 3.36k 次阅读 1 人点赞

今年两会是梅花鹿养殖户以及鹿茸产品经销商关注的重点,因为今年的疫情导致国家对野生动物的养殖以及食用有了新的规定。到底梅花鹿养殖是否可以继续以及鹿产品销售以及食用是否违法期待两会的最终结果。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铁岭市农业科学院研究员张艳建议通过解决“药食同源”发展瓶颈,支持东北地区鹿产业发展。

据张艳介绍,梅花鹿是亚洲东部的特产种类,曾广布中国各地,现仅存在于吉林、辽宁东北部等有限的几个区域内。辽宁西丰县、吉林东丰县清代被辟为盛京围场,史称“皇家鹿苑”,首开贡鹿和人工圈养梅花鹿之先河,已有300多年历史。全国人工养殖梅花鹿的地区集中在辽宁、吉林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是全国最大的鹿产品集散地每年5到9月都有鹿茸早市,有来自全国的鹿茸收购商也有来自各地梅花鹿养殖户来卖鹿茸,被誉为中国“梅花鹿之乡”。目前,当地14%的人口从事鹿产业相关行业,鹿饲养量达3.5万只,年产成品茸80余吨,年加工和经销成品鹿茸1000余吨,占全国鹿茸加工贸易总量的80%,占世界总量的50%,每年出口创汇5000多万美元。

吉林已出台政策推进梅花鹿产业发展。2019年,吉林省发改委等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梅花鹿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针对家养梅花鹿从养殖到防疫,从精深加工到食品生产工艺研发,从标准化体系建设到市场建设等24个方面,为推进梅花鹿产业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其中,在发展精深加工产品方面,提出“加快食品保健品开发,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食品、保健食品,加强产品设计和包装,推动梅花鹿健康食品进超市、上餐桌,创新开发鹿系列菜肴,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和生产能力”;在开展鹿茸、鹿角、鹿胎、鹿骨等入食产品生产工艺研究方面,提出“开展鹿茸、鹿角、鹿胎、鹿骨等入食产品生产工艺研究。做好鹿茸、鹿角、鹿胎、鹿骨进入食品的基础性工作,争取国家支持,解决鹿产品药食同源问题”;在加快梅花鹿产品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制定梅花鹿食品系列技术标准”等。

据考古发现,中国有悠久的食鹿历史,人类食鹿历史已有170万年。近现代,鹿产品食用有了更大的发展,鹿茸、鹿胎、鹿茸血鹿鞭也广泛应用于食品中,如辽宁的鹿茸羹、吉林的鹿茸汤、云南清蒸鹿胎;鹿茸更是被民间切成薄片状,直接泡茶饮用,熬粥食用;鹿茸血、鹿茸、鹿鞭也被普遍应用于民间浸泡药酒食用中,这些鹿的副产品都是长期作为普通食品而食用。

鹿茸泡酒

对此,张艳建议国家将鹿产品(人工养殖)纳入药食同源目录。从法律角度将野生梅花鹿与人工饲养梅花鹿区分开来,把人工饲养梅花鹿的鹿茸、鹿胎、鹿鞭、鹿茸血等鹿产品纳入药食同源目录进行管理;或参照人参(人工种植)的方式,将鹿茸、鹿胎、鹿角、鹿骨等鹿产品(人工饲养)纳入新食品原料。

同时,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张艳建议及时调整药食同源目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2002年出台,时间较早,期间《药食同源物质目录》虽略有增补,但仍无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应及时启动《药食同源物质目录》增补程序,明确增补《药食同源物质目录》申报程序、规范基础申报材料要求,便于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增补或调整药食同源物质目录申报工作。”张艳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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